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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师招聘62名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2016〕1号)等文件,按照《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师公开招聘公告》(宁事招公告核﹝2016﹞55号)有关要求,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编制内师,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2016〕1号)等文件,按照《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师公开招聘公告》(宁事招公告核﹝2016﹞55号)有关要求,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编制内师,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和《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师公开招聘公告》中的报名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参加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2017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师公开招聘笔试,并取得“同意面试”资格。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信息网(和各招聘学校的网站发布。

  1、现场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须考生本人),且只能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四城区中选择1个岗位报名参加面试。

  考生所需携带材料:“同意面试”的成绩证明和就业推荐表的原件(须提交),其他所需材料请提前咨询招聘单位。

  考生应如实提供报考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各招聘学校网站公布。

  1、面试办法:面试在市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学校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用专业加试、课堂教学(试讲)、说课、结构化面试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各招聘单位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面试的各项考核分值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具体形式、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中各项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分。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学科(专业)的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对公示无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师必须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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