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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聚焦这些方面

交汇点讯 记者13日从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获悉,日前,《江苏省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出台,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勾勒了未来三年的工作路线图。

从总体要求看,《行动计划》将目光聚焦在“三个导向”“三组关系”和“三大特性”上。《计划》提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等“三个导向”的有机统一,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社会反响强烈、失信易发频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指出进一步处理好综合协调与专业分工、长远目标与阶段目标、政府管理和市场机制等“三组关系”,提升信用信息管理的精准性和时效性;要求积极推动信用立法,推进信息归集、分类、评价和应用等工作,提升信用建设工作的合法性、精准性和安全性等“三大特性”。

从工作目标看,《计划》以今年及2022年作为两大时间节点,指出到今年年底,要基本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思路,《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全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制定出台;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需全面提升;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构建要取得实效,打造超过20个信用监管示范行业,并制定出台一批信用管理制度、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推广一批信用便民惠企应用场景,新增信用管理贯标企业 2000 家以上等。到2022年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全面对接政务服务平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有效运行,主要监管部门和行业均出台信用分级分类指导目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诚信江苏建设成效突出。

从重点任务看,《计划》要求聚焦重点目标,优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聚焦核心指标,推进各类认定结果在审批事项和市场行为中的应用;聚焦应用需求,加强对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应用需求的收集、分析和反馈;聚焦突出问题,做到信息精准采集、分类、应用及评价。

此外,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全局性,《计划》也对组织保障提出要求,指出下一步需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并强化责任分工落实,并在此基础上鼓励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动江苏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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