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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多家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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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六安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和《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0年市直机关(含参公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市县级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本市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安徽省内县级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选调生;省内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选调生。

  5.具有5年以上六安市县级以下基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六安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入本市基层公务员队伍的,基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可放宽至3年;

  具有5年以上安徽省县级以下基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的选调生(须是经我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选拔的选调生)。

  此外,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职位为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各遴选单位的遴选职位、遴选计划、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六安市2020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见附件)。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整个遴选工作中,将及时在六安先锋网上公布有关工作动态与信息。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六安先锋网。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8:00至10月15日16:00。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本次公开遴选采用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从六安先锋网下载打印《六安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请县区委组织部审核。县区委组织部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须于10月16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电子照片(邮件标题和照片名称格式为“职位代码+姓名”)发至市遴选办邮箱()。

  市遴选办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于10月17日16:00前结束。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发送报名表电子照片的,将视作县区没有审核同意,市遴选办将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可于10月17日16:00前随时登录六安先锋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10月17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表重新下载打印,不用再重新报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和发送电子照片)。市遴选办在10月17日18: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10月18日12:00前登录六安先锋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市遴选办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10月19日8:00—16:00改报其他职位(报名表重新下载打印,不用再重新报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和发送电子照片)。市遴选办于10月19日21:00前完成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从六安先锋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六安先锋网另行通知。

  1.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3.本次遴选对近五年(2015年及以后)荣获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中央、国家各部委表彰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对近五年荣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1分,省委、省政府和中央、国家各部委表彰的加2分。同一工作奖励加分不累计,获奖加分总计不超过3分。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市遴选办申请加分,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情况经市遴选办审核汇总,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加分。

  1.加分公示结束后,根据遴选职位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加分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最后1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市遴选办会同遴选单位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3.确认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得缺席当天面试,违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市级机关遴选。

  3.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4.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市级机关遴选。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根据遴选职位计划数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1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

  2.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在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考察资格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3.考察前,须进行岗位适应性测试的按程序进行,测试情况详见《六安市2020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量化计分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

  4.考察期间,遴选单位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对象需提交近三年的工作小结(1500字左右)。

  5.考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党组(党委)研究后按照1:1的比例决定拟遴选人员。

  市委组织部汇总遴选单位提出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分别在六安先锋网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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