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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户籍生预报名本周五启动!

  年秋季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户籍新生招生入学工作,经研究,决定进行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户籍生预报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3)年满16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已接受满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学申请。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适龄儿童;

  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批准。

  本市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当年度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于4月28日~5月5日登录中国昆山网,点击“中小学户籍生报名”或直接输入网址进入报名系统,按《昆山市户籍生入学报名操作手册》提示,先注册报名信息,如已在新市民报名系统中注册过的账号可直接登录使用,再按报名号或手机号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在本市无固定住所(专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的本市集体户口人员子女一律于5月6日、7日持集体户口户籍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到昆山市第一中心小学(昆山市南街108号)登记预报名,由教育局根据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

  因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学地点发生变化的,可到新安置地就近入学,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新安置房屋产权证书或商品房购销合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征收办开具的到相关学区学校报名的证明于5月6日~7日到学校进行现场网上预报名;也可自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回房屋征收前的居住地学区入学,被征收人凭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及子女户口簿、市征收办开具的到相关学区学校报名的证明于5月6日~7日到学校进行现场网上预报名。

  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网上预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婴儿出生证(小学)和预防接种证(小学)等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6日~7日到所属施的学校进行现场网上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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