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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组合拳”把温暖送到孩子身边

  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国的“事实孤儿”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据了解,《意见》将于2020年的1月1号起实施。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儿童当中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党和政府对这个群体历来非常重视,特别是近几年来,国务院对这类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都有明确的指示和批示。在此基础上民政部也联合最高检、最高法、财政等部门在去年就这个问题进行了一次比较大的摸底、排查工作。

  根据《意见》规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两类,第一类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病、重残、服刑在押、强制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第二类是指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经摸底、排查,全国范围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数量约有50万名左右。属于第一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即父母双方都不能正常履行监护义务的大约22万名。属于第二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28万名左右。

  7月10日,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这个群体有三种特质:

  第一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对于其他正常家庭的孩子,其生活保障标准相对较低。因为之前没有类似于《意见》的政策,同时对这个群体也没有明晰的认定,因此国家只能通过低保、临时救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这样的救助方式对这类孩子进行关爱和帮扶,但这些政策在实行期间没有形成政策合力,因此,它的保障标准相对较低。

  第二种,这些孩子很难得到有效的监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监护一般情况下分两类,一种是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老人监护孩子由于健康、精力和父辈观念差别等原因,导致不能很好地尽到监护义务。第二类一般是委托亲戚或者其他人代为监护,也因为政策没有形成综合合力,很难使临时监护人能够全心全意地对孩子进行监护,所以出现了监护没有完全履职的情况。

  第三种,一部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出现了心理问题。由于经济上相对比较困难,同时长期缺乏监护人有效的监护,特别是精神层面的关爱,孩子容易出现相较其他孩子的不正常情况,如自卑、偏激、不自信等心理问题。

  《意见》是一个非常惠民的政策,但关键是要落到每一个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上。7月10日,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表示:民政部会督促落实责任的分工。这个《意见》明确了民政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部门、公安部门、财政部门、医疗保障部门,以及群团组织在保障中的工作职责。民政部也将联合相关部门一起来督促工作的落实,加强部门的协作,来打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组合拳。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会根据《意见》要求,增加有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和管理模块,指导各地对照保障范围和条件,再次组织排查核实,符合条件的一定精准到人,做到一人一档,确保应保尽保,不漏一个儿童。因为这个政策就是落实到每个孩子身上,所以一个不能漏。

  从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将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个符合条件的孩子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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