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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让贫困地区农产品“走出村”

  广西被誉为“水果之乡”,亚热带季风气候让这里孕育了大量的动植物资源,成了一个农产品资源丰富的地方。但因面临品牌缺乏知名度、物流成本高等问题,使得优质的农产品不好销售,难以带动地方脱贫。不久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力拓宽贫困地区产品流通渠道,着力提升贫困地区产品供给水平。

  打通贫困地区产销渠道

  据了解,为了让广西贫困地区的产品走出去,在此次《实施意见》出台之前,广西有关地区和部门便在消费扶贫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并拓宽渠道通过消费扶贫让广西农产品“走出去”。

  雪梨是广西灌阳县的三大名优水果之一,为了打造雪梨品牌,广西灌阳举办2019年桂林六月六尝新节暨雪梨黑李节活动,并以“尝新米品名果,开展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为主题,通过推介特色农业产品,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帮助灌阳县实现了消费扶贫。

  据灌阳县新街镇江口村党支部书记唐维祥介绍,江口村贫困户62户,主要是种植雪梨,目前种植面积已达1200多亩,亩产在4000斤左右,主要是销往广东和越南等地,每年收入在600万元左右。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为打造区域品牌,灌阳县还组织成立桂林灌阳千家峒水果产销专业合作社,并注册“千家峒”商标。目前,灌阳雪梨已获得广西名牌产品称号、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以及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

  除了灌阳县的雪梨消费扶贫,当地的广西医科大学则通过“舌尖”消费扶贫模式,直接带动了马山县6个村93户贫困群众脱贫。2019年,该校6个结对帮扶村通过该项目收入村集体经济共达18万元。

  “群众的富余农特产品卖不掉,可以拿到医科大学卖,我们可以免费提供铺面给你们”广西医科大学校长赵劲民介绍道,还帮助开办了一次大型展销会,共交易2576笔,营业额达5万元;协助设立了网上交易平台,实现了线上线下销售;帮助安装了职工消费卡POS机,鼓励全校师生购买扶贫产品。

  政策加大消费扶贫力度

  随着消费扶贫的深入,广西虽然通过消费扶贫方面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做法,但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引导和完善。近日发布的《实施意见》即是为了规范并支持自治区消费扶贫各项活动。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此次《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开展直供食堂活动,组织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各单位每年认购贫困地区农产品数量不低于年消费农产品总量的20%;开展定向采购活动,各级工会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到贫困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每年采购金额不低于本单位当年职工福利支出总额的50%;开展优先选购活动,鼓励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大专院校、城市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优先从贫困地区聘用工勤人员,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和到贫困地区旅游。

  此外,《实施意见》提出将建立粤桂消费扶贫协作机制,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消费扶贫,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和就业安置、项目开发、定点采购等方式,优先采购或推销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此外,还鼓励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团体、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采购或推销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

  消费扶贫搭起了贫困群众“致富桥”,也把更多健康、绿色、天然的食品送上百姓餐桌,广西发布《实施意见》大力实施消费扶贫,不仅让贫困地区农产品得以“走出去”,更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有望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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