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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报考南大!南京大学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教育的高校,为国内戏剧影视研究的学术重镇。1978年著名剧作家、戏剧教育家陈白尘教授担任中文系主任,恢复了戏剧研究室,并招收了专攻编剧艺术的硕士生。1985年南京大学戏剧学专业开始招收博士生。南京大学戏剧影视研究所成立于1990年。2004年南京大学文学院设立戏剧影视艺术系,形成本科生、硕士生(含艺术硕士和学术硕士)、博士生完整的教育、培养体系。上世纪80年代,南京大学戏剧学专业培养了李龙云、姚远、赵耀民等优秀剧作家,则有朱宜、温方伊等新生代剧作家在此暂露头角。

  南京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着力于培养具备宽广的人文、艺术科学知识,掌握戏剧、影视艺术基本理论与创作技能,富有艺术力、想象力和创新能力的专门人才。毕业生能初步运用所学的知识、技能和理论从事舞台剧或影视剧的创作、评论及初级经营管理工作,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良好的基础。

  2017年南京大学继续按艺术类招收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生,现将有关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1.报名。南京大学特殊类型招生网名系统(或登录“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最新动态- 南京大学2017年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招生简章”查看),根据提示注册、报名。

  (1)报名系统生成的《南京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报名表》(需中学签字盖章);

  3.邮寄。为便于集中接收,需统一在2月12日-15日(当地邮戳)使用中国邮政EMS寄至: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并在快递单左下角空白处注明“艺术类”。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学校成立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通过),并于2月22日通过网名系统公布审核结果。请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于2月23日-28日通过网名系统缴纳初试费,3月1日-4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初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复试资格名单于3月10日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请于3月10日-15日通过网名系统缴纳复试费。

  (一)我校根据初试和复试总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认定专业校考合格考生,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发放《南京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

  (二)取得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若生源省份已将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列入艺术类省级统考,则考生必须参加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否则校考成绩无效。

  (三)录取规则: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高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不含附加分)50%与南京大学专业校考成绩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排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高考成绩(语数外)/高考满分(语数外)×50%+校考成绩/校考满分×50%

  (三)对于实行高考综合的上海市、浙江省,以及其他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和举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生源省份教育。

  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艺术类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根据教育部有关,南京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为推进学校美育工作开展,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充实我校大学生交响乐团和民族乐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17年南京大学继续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规模控制在上一年度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公示认定资格考生人数不超过艺术团招生计划的2倍。

  1.取得2017年高考报名资格、艺术特长显著、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的高中毕业生。

  2.具有报考项目社会考级最高级别证书(若该项目考生所在省份未设考级,则必须具备高中阶段一年以上乐团经历),并具有较强的视奏能力。

  注:高中阶段有校级(含)以上乐团活动经历并参加过地市级(含)以上大型演出活动者优先(需提供在乐团证明及艺术团演出经历证明、演出照片、节目单,并圈出报考人图像或姓名)。

  1.报名。登录南京大学特殊类型招生网名系统(或登录“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最新动态-南京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查看),按提示注册、报名。

  2.纸质材料。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无需封面,并按以下顺序在左侧装订:

  (1)报名系统生成的《南京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表》(需中学签字盖章);

  (3)艺术考级证书、参加艺术比赛获证书复印件、艺术团在团和演出证明材料;

  (1)考生本人独奏自选曲目一支(不超过5分钟),视频须为本人近期演奏,或半身画面,不允许出现非本人画面;

  (2)必须使用一台机固定机位不间断,录音须为同期声,不得加伴奏,不得做后期剪辑处理;

  (3)只允许使用MP4格式保存,文件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并确保画面及声音清晰,播放流畅;

  (4)视频不得加题头结尾,不得有字幕,不得出现任何有关考生个人的信息(包括不得身着校服、佩戴校徽,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视频中出现或提及考生姓名、报名号、中学信息等);

  (5)演奏视频保存文件命名格式为“考生报名号+报考乐团+乐器项目+《演奏曲目名称》”。

  4.邮寄。为便于集中接收,需统一在2月12日-15日(当地邮戳)使用中国邮政EMS寄至: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并在快递单右上角空白处注明“高水平艺术团”。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5.考生应确保报名材料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相关处理。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网名信息与寄送报名材料项目、内容不一致的,不予审核通过。各招生项目通过初审的考生名额上限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0倍。

  2017年3月6日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初审结果及测试具体安排。请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于3月6日-9日12:00前通过网名系统缴纳测试费。

  1.专业测试:采用现场录音,异地评审方式进行,内容为①自选曲目一首(5分钟内),②视奏(打击乐项目小军鼓和定音鼓为必考项);

  (二)学校本着“公开程序、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需求,综合考虑考生文化和专业测试成绩,认定优录资格名单及优录政策。

  1.“优秀”: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2.“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分(含)以内即予以录取。

  3.优录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南京大学在当地的最终模拟投档线分参与专业选择。

  4.对于实行高考综合的上海市、浙江省,以及其他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具体以我校与考生签订的优录协议为准。

  (一)高水平艺术团认定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无的考生方能录取。

  (二)获得高水平艺术团认定资格的考生,若生源省份将高水平艺术团列入省级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取得相应等级才能享受南京大学的优录政策,具体以生源省份教育为准。

  (三)高水平艺术团学生入学后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需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艺术团排练演出作为艺术团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同时在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艺术团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艺术团名单及参加排练、演出、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和举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生源省份教育。

  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田径、排球、篮球、足球高水平运动队。为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17年南京大学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控制在我校上一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集体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该项目赛事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

  (一)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的证明材料,未经资格认定的不得报考。

  (三)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其运动小项也应一致)。

  (四)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运动员必须为生源省份教育公示名单中所列考生。

  1.报名。登录南京大学特殊类型招生网名系统(或登录“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最新动态-南京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查看),根据提示注册、报名。

  (1)报名系统生成的《南京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需中学或单位签字盖章);

  (4)参赛秩序册封面及本人页、比赛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比赛获证书(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5)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打印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核验资料。

  3.邮寄。为便于集中接收,需统一在2月12日-15日(当地邮戳)使用中国邮政EMS寄至: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并在快递单右下角空白处注明“高水平运动队”。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于3月10日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审核结果及测试具体安排。请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于3月10日-15日间通过网名系统缴纳测试费。

  报到须知:考生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比赛成绩证书(证明)等资料原件报到;现场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打印准考证;参加校医院体检。不接受他人代报到。

  注:凡拒不签订承诺书、接受兴奋剂检查(抽查)或体检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

  (1)田径:测试内容包括田径各专项、兴奋剂检测(根据测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费用先押后退,结果不合格者费用自理)。

  (2)篮球:测试内容包括摸高(后卫测折返跑),全场运球(中锋测半场运球)、投篮(1分30秒自投自抢:前锋、后卫投3分,距离6.75米;中锋投2分,距离4.25米)、实战能力(半场三对三、全场五对五)。

  (3)排球:测试内容包括摸高、两人扣防调、扣球、发球和实战能力。其中二传不测扣球,测专位传球。人测试多种步法移动、全场防守、接发球、实战能力。

  (4)足球:专项测试内容包括专项素质(5×25米折返跑、绕杆射门)、专项技术和实战比赛。

  凡获得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男、女田径、女子排球、女子篮球运动员拟申请入学者,需按照教育部教学司〔2016〕11号文件要求,自主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由生源省份教育统一组织考试)。

  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虑专项测试成绩、各运动队需求、各项目对不同、不同分项的急需程度择优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根据教育部,我校对候选人执行以下录取办法:

  (一)对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当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时予以录取。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且在我校专项测试中达到要求的男、女田径、女子排球、女子篮球考生,当其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文化成绩达标者予以录取。其余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予以录取。

  (二)对于实行高考综合的上海市、浙江省,以及其他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具体以我校与考生签订的优录协议为准。

  (三)江苏省考生须按关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且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四)获得优录政策的候选人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无的考生方能录取。

  (五)获得高水平运动员认定资格的考生,若生源省份将高水平运动项目列入省级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取得相应等级才能享受南京大学的优录政策,具体以生源省份教育为准。

  (六)考生需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且按与我校签订的认定协议要求填报志愿,我校将在指定招生专业(类)录取考生。

  (七)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入学后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义务。学校将针对运动队学生专门制订运动队培养方案,将运动队训练比赛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同时在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运动队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运动队名单及参加训练、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和举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生源省份教育。

  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体育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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