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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享有“中国气象人才摇篮”之美誉,其前身南京气象学院始建于1960年,1978年被列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我校是江苏省人民、教育部和中国气象局三方共建高校,同时得到江苏省人民和国家海洋局共建。拥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学历教育培养体系,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我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大气科学学科在教育部一级学科评估中排名全国第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属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6]2号),我校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录取试点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160人以内)。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选取我校“江苏高校优势学科”相关的14个理科专业进行试点,具体包括:

  信息类(9个):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

  其中,在综合评价录取总计划数范围内,大气科学专业限招10人,应用气象学专业限招5人,其他专业各限招20人。

  具有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综合素质优秀的江苏省应届理科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对气象、信息、、海洋等相关学科兴趣浓厚,高中阶段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见刊);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及以上;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赛、国际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等国家级(含)以上赛区中取得三等及以上;

  4.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且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不含外观设计专利);

  5.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任意一门单科学习中,期末成绩(或模考)至少有三个学期位于所在年级前列。排名要求:来校生源中学 (最新名单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的考生须排前20%;来自其他四星级中学的考生须排前15%(中学等级以江苏省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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