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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17年2月4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王开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开春先生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的有关,在公司新任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产生前,王开春先生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3名,公司职工代表2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选举产生。2017年2月24日,公司监事会接到公司工会委员会的函,告知经公司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桥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

  杨桥东先生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原南京钢铁厂团委副,电炉厂、第一烧结厂、教育中心、公司机关工会,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杨桥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不能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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