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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南京市婚姻登记实行预约登记、户籍地办理!

  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根据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 6 号通告要求,市民政局于 7 月 28 日下发通知,明确疫情期间南京市市域范围内婚姻登记办理相关规定:

  需要。市民可以在 江苏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 、 南京民政 微信公众号、 我的南京 手机 APP 按规定进行预约,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各区婚姻登记处。

   跨区域 婚姻登记暂停后,已经预约过跨区婚姻登记的,到户籍所在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是否需要重新预约?

  7 月 29 日前预约跨区婚姻登记的,可以凭预约短信至户籍所在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无需重新预约。

   跨区域 婚姻登记暂停后,之前跨区域离婚申请的,需要回到户籍地婚姻登记部门重新办理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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