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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德斯: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德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万德斯拟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2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6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249,461股,并于2020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84,997,84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9,335,43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5,662,41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41个,对应股票数量为851,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851,554股,将于2020年7月1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万德斯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保荐机构同意万德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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