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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爽被调查!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近日网上反映演艺人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不少官媒都发了相关的报道。半月谈发表评论称应对此追责到底。 目前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

4月26日,郑爽再一次点燃舆论,“前男友”张恒爆料出郑爽及其家人通过阴阳合同等方式运作,在《倩女幽魂》(已更名为《只问今生恋沧溟》)项目中获得片酬1.6亿元,按77个工作日计算,日薪超208万元,引起网友咋舌。(此前报道: 郑爽日薪208万元?吃瓜群众惊掉下巴 )

为了逃避“限薪令”,郑爽方将片酬1.6亿拆分为4800万片酬和对疑似郑爽母亲持股的公司增资1.12亿,引发关注。

在相关合同中,包含了4800万片酬的“阳合同”和对郑爽母亲刘艳控制公司的增资1.12亿元的“阴合同”,然而,这远超演艺圈5000万元限薪门槛,并存在种种偷税漏税行为。

2017年,国家相关机构就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要求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提出演员总片酬不超过剧目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

2018年8月,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三大视频网站、六大影视制作公司联合发布《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在遵守《通知》规定片酬比例的同时,规定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总片酬(含税)不得超过5000万元。

税务和广电管理部门将认真落实中宣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有关通知要求,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整治“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严格电视剧合同管理,严控电视剧制作成本和演员片酬在电视剧制作成本中的比例,为电视剧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此外,引发关注的是,这次事件背后涉及的上市公司北京文化。《倩女幽魂》主投资方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伙伴”)曾是北京文化的子公司,不过,去年北京文化已将世纪伙伴转让。

令人瞩目的是,北京文化押中过《战狼2》、《我不是药神》、《流浪地球》几部现象级爆款作品,在影视行业迅速打响名气。但据报道,近两年,有爆款作品加持的北京文化累计亏损约31亿元。在亏损业绩之下,北京文化还被举报财务造假。

人民网发表了相关评论,称在限薪令的背景下,1.6亿片酬让人震惊,我们不禁要问到底是什么优质作品,能值这么多?其实这也是广大吃瓜群众共同的疑问。

都说劳动创造价值,日薪208万,到底创造了什么价值?到底是谁在帮忙,可以视法律为无物?公众期待真相。摘除天价片酬这颗“毒瘤”势在必行。面对高速发展的影视产业,和越来越隐秘的操作手段,相关部门还需加强打击力度。

来源: 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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