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南京新闻

江苏出台群众申请信息公开“答复标准”

/strip/ignore-error/1|imageslim"/>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

1月7日,扬子晚报记者从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以下简称《答复规范》)于2019年12月31日正式出台。《答复规范》的实施,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信息公开答复“模板”缺失问题,对于规范行政机关行为,推动信息公开标准化精准化,提升信息公开制度功能和治理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将发挥积极作用。

《答复规范》首次总结提炼出“补不补”“该不该”“有没有”“给不给”“当不当”5个步骤,覆盖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各种情形,为行政机关依法规范答复提供了指南和“锦囊”。

申请审查明确“补不补”: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首先对申请予以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处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

职责区分判断“该不该”:对内容明确的申请,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以及如何处理该申请。

信息检索确认“有没有”:对申请人所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认真查找、检索,确认申请信息是否存在。

内容研判决定“给不给”:行政机关对持有的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决定是否予以公开。

申请答复把握“当不当”: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要依法依规制作答复文书,通过适当形式提供政府信息,送达申请人。

/strip/ignore-error/1|imageslim"/>

程序处理统一文书。

《答复规范》制定了7种程序处理文书和19种实体处理文书,为省市县镇四级行政机关提供菜单式、标准化文本,让政府部门办理“不再任性”,一张“面孔”与群众见面。

《答复规范》突出了便民。对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范围、本机关不持有的,如果行政机关知晓该信息已主动公开,可以便民告知申请人,尽量让申请人“申请一次”办成。

/strip/ignore-error/1|imageslim"/>

实体处理统一文书。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