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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农村学生“厚生计划”单独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的要求,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促进教育公平和区域平衡发展,传承与“厚生”,努力践行大学的社会责任与功能,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农村贫困地区开展“厚生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厚生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厚生计划”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品行端正、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教育部要求确定。

  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厚生计划”招生人数原则上为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2%,约80名。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由有关省(区、市)研究确定;

  (四)“厚生计划”主要招收综合素质优秀的农村学生。申请者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学习成绩排名须位于所在高中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20%。

  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材料包括:

  1.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考生在填报申请表时,须根据报名系统中设置的相关专业进行填报,此志愿仅为我校采集考生专业报考意向,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名情况,确定最终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区、市)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最终志愿以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期间按各省要求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准。

  2.考生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汇总表,及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此类材料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3.考生本人、户口本(首页、户主和考生本人页)。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须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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