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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艺术学院招聘30人公告

  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5月18日09:00-5月30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艺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4、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应届毕业生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6、取得祖国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学生和取得祖国承认学历的其他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执行。

  1、报名方式、时间: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5月18日09:00-5月30日16:00;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遇周末或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002、007、008、022、023、025、027号招聘博士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人社厅网站发布公告,电话通知已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人员。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7年6月1日09:00-16:00登陆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一)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学校将以网站发布通知形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学校人事处网址:)。应聘人员应按照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考核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术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考核按照南京艺术学院制定的办法进行。

  1、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知识,考试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在专业技能考核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专业技能考核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50% +面试成绩×50%,总成绩满7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任教师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省教育厅、南京艺术学院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学专业、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2017年 8月31日前)。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2017年上半年南通市通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类岗位)招聘体检递补公告(二)

  原先报考公务员时我有单位,在事业单位,报名时也如实写明了,本来需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不过在面试前我辞职了,单位也盖章了。那么现在即将体检,那个“单位同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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