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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场上不受保护的2个兵种,没有人在乎他们的生死

战争是残酷的,它会无限的放大人性当中的丑恶,比如十四年侵华战争中日本军队的一系列暴行,但是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让人与动物有了最根本的区别,那就是懂礼义,知廉耻,即便是在战争中,也逐渐培养出了一些大家都默认的规则,比如骑士的平等对决,对战争中俘虏的优待等等

1864年,欧洲一众列强在中立国瑞士的日内瓦签订了,关于战争中不伤害平民及放下武器的士兵的人道主义条约,此后这一条约被许多国家的军队奉为作战的准则之一,不被平民针对性的屠杀,不对战俘进行虐待和歧视,此后日内瓦公约的很多内容甚至成为了后人评价战争罪责的法律内容。

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二战中纳粹党卫军和德国国防军都是侵略军,但是由纯粹的普鲁士式的军官所领导的国防军士兵们在战争中恪守规则,而党卫军的大肆屠杀平民、虐待战俘、以及有针对性的种族灭绝,使得他最终称为战争罪犯的代名词,而国防军却得以继续以国家武装力量的形式延续下来。

随着人类战争模式的不断改进,日内瓦公约体系也逐渐越来越全面,比如日内瓦公约中倡导的禁止在战场上射杀医护人员及飞行员等条例,在历次战争中都被各个主要参战国所遵从,当然除了丧心病狂的日本军队之外。不过日内瓦公约也不是完全涵盖了所有的作战人员,有两种人就不被公约所保护,在战场上一旦被发现就可以就地处决,立马处死,而不必担心受到国际人道主义的谴责,而且也没有人在乎他们的生死。

第一就是间谍,间谍是战争中派遣到敌对方面的潜伏人员,他们搜集情报,进行各种破坏,甚至是策反、暗杀一些重要的目标人物,而这种肮脏的手段也遭到了各国一致的唾弃,我们将这种人鄙视的称为“特务”,在双方交战的过程中,因为间谍经常身穿对方的军服等,所以已经不符合投降或被俘士兵的要求,因此对间谍,尤其是混迹在战争上的间谍完全可以就地击毙。

再者就是雇佣兵,他们是以金钱为目的而进行战争的集体或个人的称谓,早在公元前就有大量的雇佣兵活跃在世界各地的战场上,而近代的雇佣兵则更像是一部战争机器,哪里有战争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

他们中很多人都是服役多年的老兵,对战争有着狂热的追求,而对金钱的追逐又使得他们放弃了自己对于道义的要求,因此在战场上常常不顾人道而执行任务,因此对于这些雇佣兵,在战场上俘虏以后直接枪决也没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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