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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与小姨子偷腥 通奸10年写不雅小说记录细节 北晚新视觉?性生活小说

姐夫和小姨子之间,总有那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在里面。毕竟坊间千百年来流传着许多姐夫和小姨子之间发生的种种传闻,上至皇亲国戚,下至黎民百姓,一个个把姐夫和小姨子的微妙关系演绎的光怪陆离。还有,文艺作品中,影视剧情里,小姨子勾引姐夫,姐夫调情小姨子的故事更是多姿多彩。那么,生活中,为什么姐夫总喜欢和小姨子呢?

林妻得知后向妹妹提出通奸告诉,审理后妹妹不否认和姐夫通奸,她坚称没和他发生这么多次关系。但林男提出他平日就有写日记的习惯,当时和小姨子发生的所有事情都记录下来,甚至连她生理期都记载。认定由于姐姐先前有原谅两人偷腥行为,所以只追究这5年的出轨情形,判决张女1年半徒刑,民事则判处赔给姐姐70万元,妹妹已再上诉。

无论基于什么原因都好,姐夫与小姨子偷腥,始终是有违常理的。而且,这个姐夫与小姨子还多次开房,令人无语。通奸10年,意味着和妻子10年,实在可恶。这对男女还写下不雅小说,记录羞羞行为,太了。这么的女人,被姐姐,也是她咎由自取。

这起姐姐告妹妹通奸的案件,张姓女子在6年前和丈夫林姓男子在家里被姐姐撞见,当时姐姐选择原谅,两人也表示绝不再犯。但两人仍私下暗通款曲,林男甚至还在这段期间陆续拿出1000多万(新台币,下同)给小姨子。直到去年10月间,林男发现小姨子分别和罗姓与吕姓男子有染,才发现自己也被“劈腿”,犹如大梦初醒而向妻子“”。

做妻子的得知丈夫偷腥心痛不已,如果对象还是自己的妹妹,那又情何以堪?高雄市发生一起姐夫和小姨子发生婚外情,通奸时间更长达10年以上,男子事后发现小姨子也“劈腿”其他男子,向妻子,并拿出自己的日记帮助妻子提告。认定两人这段期间生547次性关系,判小姨子1年6个月徒刑。

林男平时有写日记的习惯,他将自己这10年多来和小姨子发生的种种写成“日记”。现年50多岁的林男自从2000年起,就和当时40岁就守寡的小姨子发生性关系,两人禁忌的关系直到6年前被姐姐撞见,当时她选择原谅。但两人之后仍背着姐姐发生性关系,根据林男的日记写道,自2005年12月19日至2010年11月3日,记载两人的时间、地点和旅馆名称等,次数共计54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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