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南京文化  教育

关于开展南京市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计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财会〔2013〕18号)、《江苏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5〕18号)等有关,现将我市开展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市、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在宁部、省属企业2016年12月31日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1、学习内容及学时:《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会计处理》、《管理会计基本》等,共24学时,具体学时和教学大纲另行在“南京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网站 (公布。

  1、学习内容及学时:《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等,共24学时。

  市级行政单位的会计人员采取面授方式,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市级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学习。

  3、2017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费用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解决。

  4、请市级事业单位8月底前填写《南京市市级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统一到南京市财会教育中心(湖南狮子桥34号)领取网络学习卡和教材。

  1、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确定培训内容、方式,协调培训实施,负责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2、各区财政局负责组织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做好本地区面授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为鼓励持证人员参加网络学习,网络学习增加了手机、ipad平板等移动端学习用APP(移动课堂),可自行下载,方便移动学习。另提供了兴趣课程学习、法规政策查询、全天咨询解答等免费增值服务。

  2、南京市财会教育中心负责全市网络培训的宣传、学习卡的办理、网络运行情况的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

  3、持证人员登陆“南京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网站参加学习,学满学时、考核合格后,市财政局统一将学分登记到“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可在完成学分后的7个工作日后登录“南京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网站的“会计诚信档案查询”栏目,查询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1、面授培训机构:符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条件的市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包括自行组织本部门、本行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的主管部门、产业集团以及各社会培训单位,应在2017年4月28日前向市财政局提交备案材料(备案登记表可在“南京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网站下载)。经市财政局评估符合条件的,将在“南京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网站上予以公布。

  2、继续教育机构应聘请经备案的师资,按照全市学大纲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要求实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3、继续教育机构应使用市财政局开发的面授继续教育管理软件加强培训管理。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一周申报培训计划,培训开始前一天报送培训人员名单,培训期间对进行考勤管理等。

  4、选择面授培训的持证人员,应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到财政部门备案的继续教育机构参加培训。学满学时、考试合格后,市财政局将根据面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提供的电子信息,统一将学分登记到“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持证人员可在继续教育学习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后登录“南京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网站的“会计诚信档案查询”栏目,查询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四)以前年度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持证人员,一律通过网络培训方式,补学以前年度课程。

  四、符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第十八、十九条的持证人员,可持本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的持证人员,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凭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指定地点一次性办理学习期间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学习期间如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跨省调转,可持学生证和学校开具的证明,到指定地点办理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一)财政部门将对继续教育机构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违反要求的,将取消其当年和次年继续教育备案资格。

  (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将作为评选先进会计工作者、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由财政部门记入“南京市财政局会计管理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并提供网上查询。

  (三)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支持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四)对未按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学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换发新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手续。

  六、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于2017年4月15日开始,2017年12月31日结束。

  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微信主页:

  中公教育旗下品牌,依托中公教育品牌的丰富资源与团队,中公会计网开设了会计从业、会计实操、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CPA)等项目培训,为高校财经类学生与在职会计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考试与技能培训,并在职业规划、求职就业等方向给予指导。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