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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虐童案养母获刑6个月 男孩:要存钱去找妈妈?邳州市新河镇新农村

记者注意到,李征琴此时将头深深低下。

视频中,施某某眼部、脸部都打了马赛克。孩子在视频中说,“妈妈,我想你。我想你帮我作业,我想过上以前的日子,”这个9岁的男孩,对妈妈表示着他的担心,“我担心你被叔叔抓走。你不在我身边,我的成绩只有60多分,作业不会做,全是叉。”视频结尾,孩子还喊着,“叔叔阿姨,救救我妈妈吧。”

9月2日,取保候审的李征琴在给施某某过9岁生日。 家属供图

法庭上,检察员及辩方围绕着由南京市鉴定所出具的施某某的鉴定是否违法、其认定伤情为轻伤的依据是否错误、刑侦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释义)》和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适用指南)》,与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病理学》哪个效力更高、该案是否了人的程序选择权,以及怎样才是孩子的利益最大化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而激烈的辩论。

庭审

昨天,南京中院经过近一天的审理,对备受关注的“南京虐童案”作出终审宣判,驳回李征琴上诉,维持原判,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李征琴当庭向道歉但称无罪,将继续向江苏省高法。

该案二审开庭。合议庭由一名审判长及两名审判员组成,3名检察员出庭,施某某的代理律师许家斌,以及该案一审时的两名辩方律师王永杰、王常清出庭。此次,他们仍为李征琴作无罪。

昨日上午9时许,南京中院大门外,因一直未获准出庭,人施某某的亲生父母及亲属们一大早便等在法院大门外。

9时30分,李征琴上穿一件红色高领毛衫,外搭一件花绒衫,戴着戒具的双手,捧着几份诉讼材料,表情平静地被法警带入法庭。

昨天,李征琴手拿上诉材料被带入法庭。

视频中孩子喊“救救妈妈”

怎样孩子利益成焦点

对该项,检察员认可其真实性、客观性,但其称和该案没有关联性。该次庭审,检方未出示新证。

一审显示,李征琴和施先生在2010年登记结婚,婚前各有一女。2012年下半年,李征琴夫妇将其表妹张女士的儿子、即人施某某带回南京抚养。2013年6月,李征琴夫妇在安徽省来安县民政局办理了收养施某某的手续。2015年3月31日,因认为施某某撒谎,李征琴在家中先后用抓痒耙、塑料跳绳施某某,造成施某某体表150余处挫伤。经鉴定,施某某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今年9月30日,李征琴因犯故意罪,一审被浦口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获法庭允许后,辩方律师王常清当庭了施某某写给李征琴的信,并播放了由孩子亲生父母的一段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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