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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买房行不通了!全国多市发布楼市调控政策,未来走向...

7月份以来,全国已经有多地发布了楼市调控政策,深圳、东莞、杭州、宁波等城市都已经陆续出台相关政策。

南京也没有例外,在今天凌晨发布了新政策,其中包括商品住宅项目向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提供每批次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7月2日,东莞发布通知,同地区新房房价3个月涨幅不得超过10%,且同一栋楼新房每套均价不宜超过20%。

7月2日,杭州发布要求,高层次人才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优先购房资格,且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同时加大了对无房家庭的倾斜力度。

7月6日,宁波发布通知,提出保持土地市场平稳、调整限购区域范围、强化金融政策监管等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十条”新政。

7月13日,郑州发布通知,严禁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限制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7月14日,内蒙古发布通知,取消借款人“同户籍”家庭成员购房也可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7月15日,深圳出台了调整商品房住房限购年限等8条措施,严格限购。

7月22日,宁波再出新政,符合条件的“无房家庭”可在市六区有限认购1套商品住房,该套住房要求在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7月22日,最高法也举办新闻发布会,提到了要引导房产交易回归居住属性,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

01、宁波一月出两政,严格限制

7月6日,宁波提出保持土地市场平稳、调整限购区域范围、强化金融政策监管等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十条”新政。

昨天,宁波再一次出台新政,主要是为了保障居民的自主需求,抑制投机投资的行为,新政从发布之日起就开始实施,其中主要提出了5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在宁波市六个行政区域内无住房且符合三个条件之一的家庭可以优先认购一套商品住房,并且要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之后才可以转让。

“无房家庭”的三个条件为

一、家庭成员(配偶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之一具有市六区户籍的;

二、近三年内在市六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

三、本人或配偶属于本市引进的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的。

其次是房企产业需要提供不少于50%的可售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认购。

然后是实行商品住房购房意向线上登记,房企产业不得泄露购房人信息。

还有在房源销售之前,房企产业应该要组织“无房家庭”优先认购。

最后是以虚假资料骗取“无房家庭”认购资格的,6个月内不得在市六区登记购房意向。

宁波一个月内出台了两个政策,可见其对于楼市调控的决心。

02、深圳:史上最严“深八条”

7月15日,深圳出台了新的调控政策,其中提到了落户3年才能买房以及离婚3年内购房按离异之前计算等措施,被称为史上最严“深八条”。

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条:

1、严格限购,在深圳落户满3年并且连续缴纳3年的个税或者社保才能购买商品房。

2、二手房加税,个人住房转让的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了5年。

3、在深圳无房但是有贷款记录的,首付需5成,非普通住房需6成,有一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能低于70%,非普通住房8成。

4、假离婚购房不再行得通,离婚3年内购房,拥有住房的套数按离婚以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5、严格查处、打击捂盘惜售、发布虚假房源、虚假广告、恶意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

其中,对于有购房者想通过“离婚、找无房户结婚、再离婚”的行为来钻漏洞的,深圳楼市在调控细节上明确表示,将会追溯购房人3年内的所有离婚记录,这样一来,就彻底堵死了离婚买房的行为。

深圳出台这样的政策正是由于市场过热导致的,新政出台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抑制此类的问题,保证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03、杭州政策向无房家庭倾斜

7月2日,杭州出台新政策,对高层次的人才实施5年限售,对“无房家庭”进行了严格的认定条件,进一步扩大了新房在摇号和销售方面对于“无房家庭”的倾斜程度。

主要内容有:

1、明确规范了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的相关要求,对于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自房屋签约之日起,5年之内不可以上市交易。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那些目的不纯的购房者。

2、为了保证公平,政策开始向无房家庭倾斜,并且对该概念认定进行补充,但是与此同时还需要满足“自从购房之日起要有一年的社保或者个人所得税”的要求。

3、关于购房意向登记也进行了调整,一户家庭只能参与一个新建商品房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

从以上这些措施来看,杭州对于楼市调控的政策主要是为了支持自住的需求,同时来借此抑制炒房。

04、东莞加大力度打击捂盘惜售行为

7月2日,东莞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的通知》,对商品住房销售价格、销售监管等多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加大力度打击捂盘惜售行为以及严格规范商品住房认购行为,并且首次对装修标准的上限作出规定。

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1、首期首次申报销售价格的,每幢申报均价应不高于前三个月属地镇街(园区)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申报均价的10%(含);分期申报销售价格的,每幢申报均价应不高于本项目对上一期同类型商品住房申报均价的5%(含)。

2、住宅户内精装修工程每平方米造价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

3、开发企业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后,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从上述政策中可以发现,东莞发布的政策主要是为了缓解商品住房供需矛盾以及房价涨幅较大的问题。

05、最高法: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多地发布楼市调控政策之外,昨天,最高法也举办了新闻发布会,提到了要引导房产交易回归居住属性,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

7月22日,最高法联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表示要发挥居住权制度扶弱、施惠的社会保障功能,依法保障优先承租权人和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

其中,《意见》明确:依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依法妥善审理涉房地产相关纠纷案件。

此项政策一出,后期将会积极运用司法手段支持政府严控房价,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06、南京提出九项措施

随着越来越多的城市出台了楼市调控政策,南京也跟上了步伐,今天凌晨,南京发布了九项新政,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商品住宅将会优先卖给无房家庭,其次离婚买房也被限制了,离婚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在通知中,9项措施涉及房产、发改、公安、规资、建设、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多个部门,综合运用多重手段,来确保政策的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不过目前该政策的具体明细还没有出台,所以还有很多细节无法确定,比如是否会像深圳那样,夫妻离异后追溯两年内的所有离婚记录,这些具体还要看后续政策的落实情况。

此外,早在6月5日的时候,南京就出台了“双限”政策,对于拍出的土地,进行最高楼面地价以及未来商品房毛坯价的限定,在“双限”政策后的两次土拍中,能够比较明显的发现这一举措在很大程度上稳定了地价以及未来的房价。

另外,之前江北新区两块地被撤回也传出南京将对精装房价格作出限制,要求包含装修价格销售不得超过35000元/㎡,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销售均价的110%。

这是南京出台“限房价、竞地价”政策后,首次出现限制精装价格的地块,虽然随后这两块地被撤回,引发了众多猜测。

前几天,扬子晚报的记者从多个渠道了解到,针对商品房装修交付时的种种乱象,南京正在酝酿对装修标准进行进一步细化,设置不同的价格对应相应的装修标准,并推出“装修包”,由业主自愿选择。

此前还传出了不同档次和价格的标准图。

南京的具体政策还要等后续官方发布,不过可以知道的是,楼市调控已经是必然的。

从以上的种种政策中可以发现,楼市调控政策已经成为了大势所趋,很多热点城市都已经陆续出台政策,后续楼市又会怎么发展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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