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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二人,被判死刑!

11 月 24 日,江苏淮安重大暴力袭警案再次开庭,审判长表示两人危险性极大,法庭一审宣判,马伟兵、马洪兵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庭审现场

审判长宣布判决结果后,法警将马伟兵、马洪兵带出法庭,马伟兵在门外大声喊叫,不断叫嚷 " 不行,我必须跟法官讲话 ",随后二人挣扎着并辱骂工作人员。

今年 7 月 6 日,警务人员在淮安市生态文旅区一居民小区核查网上在逃人员线索过程中,遭马洪兵、马伟兵暴力袭击,致一名民警、一名辅警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牺牲。当天下午 6 时,两名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不问缘由

进门就乱捅警务人员

记者了解到,马氏兄弟共三人,均居住在淮安市文旅区板闸佳苑,袭警案发生在 7 月 6 日上午 10 时许。当天,淮安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民警王涛(殁年 32 岁)和辅警安业雷(殁年 32 岁)等四人发现网上追逃人员马洪兵,立即上门核查。他们表明警察身份,并要求马洪兵配合警务工作,但对方不仅不予配合,还手持菜刀爬上厨房窗户,并以跳楼相威胁。

为阻止民警抓捕弟弟,刚回家的马伟兵从门外消防井内取出两把刀身约 30 公分、连木柄约 40 公分长的尖刀对着四名警务人员乱捅,马洪兵则手持两把刀身 20 公分、连木柄约 30 公分的菜刀举过头顶砍杀四名警务人员。据老三马兆兵向警方叙述称,案发时间很短,自己被民警洒的辣椒水喷到,再进厨房洗完眼睛出来,就发现房间里一名民警(牺牲民警王涛)浑身是血躺在客厅沙发上。担心两个哥哥再到小区里行凶,马兆兵赶紧下楼,在楼梯口,他又看到一名警务人员(牺牲辅警安业雷)浑身是血躺在楼梯处。下楼后,他没有看到两个哥哥,赶紧又乘坐电梯上楼,拨打 110 报警。当天,受伤辅警吴骏在送医时,手里还拿着一个被尖刀戳破、外面只露木质刀柄的头盔。

△庭审中提供的涉案物证

" 二马 "一审中毫无悔意

公诉人怒斥良心何在

案发当天下午 6 时许,马伟兵、马洪兵逃到经济开发区汕头路时,被警方堵截在路边。马洪兵持刀拒捕,民警果断开枪击中马洪兵右大腿,马伟兵抱头蹲下,2 人被抓获。记者了解到,在归案后,因拒捕被枪击伤的马洪兵手术清醒后面对民警的询问,态度极其恶劣,而且还咬舌抗拒警方问话,警务人员随即捏住其下颚阻止,当警务人员松开时,他向警务人员吐带血的吐沫,并且辱骂警务人员长约 20 分钟。

今年 8 月 27 日下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马伟兵、马洪兵兄弟俩涉嫌故意杀人、寻衅滋事案。马伟兵身型瘦小,进场时穿着防护服,戴着护目镜,而马洪兵因腿部枪伤未愈,被法警架着进法庭。

" 拿刀捅民警的时候,没有想后果,也不知道捅了多少下。"马伟兵看着公诉人拿出的作案工具,说他们兄弟俩骑电动车逃离现场后,在河边清洗脸上血迹,因弟弟马洪兵在经济开发区汕头路附近做过护工,对那一片区熟悉,就去汕头路买菜吃午饭,手上一直拿着尖刀是以防民警再抓捕他。

当天庭审中,马伟兵情绪激动,大声喊叫,答非所问,被审判长警告一次。马伟兵一审中多次打断审判长、公诉人的问话,他承认自己杀害警务人员的事实,但拒不认罪。庭审中,因犯罪嫌疑人马洪兵、马伟兵毫无悔意、拒不认罪,公诉人怒斥他们良心何在。

兄弟俩劣迹斑斑

曾犯强奸罪、盗窃罪、放火罪

记者了解到,被列为网上追逃是因为马伟兵的儿子因向王某借钱不还而被起诉到法院并被强制执行,马伟兵与马洪兵对法院判决不服,于 2018 年至 2020 年期间先后多次在淮安区人民院门前张贴红色大字报、泼红油漆、疯狂拨打法院工作人员电话行骚扰,另通过疯狂拨打电话、堵锁芯、砸坏防盗门、划破车轮胎、砸损店面的方式骚扰王某而被公安机关因涉嫌寻衅滋事列为网上追逃人员。今年 7 月 6 日上午,根据前期研判,民警王涛等人前往马洪兵居住的板闸佳苑小区进行线索查证,并根据现场情况适时开展抓捕,却遭遇这两兄弟的疯狂行凶。

除此之外,兄弟二人的人生更是劣迹斑斑,记者在公诉书上看到,马伟兵,1964 年 7 月 I0 日生,小学文化。因故意杀人(犯罪中止)于 2005 年 9 月被淮安市淮安区法院判处免予刑罚;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被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取保候审;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被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取保候审;因涉嫌因涉嫌寻衅滋事于 2020 年 2 月 3 日被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上网追逃。

马洪兵,1968 年 11 月 26 日出生,初中文化。因犯放火罪、盗窃罪于 1986 年 11 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因犯强奸罪、盗窃罪于 1992 年 8 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因犯强奸罪于 2001 年 10 月 22 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因犯盗窃罪于 2008 年 7 月 22 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犯强奸罪于 2009 年 2 月 2 日被淮安市原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因犯强制猥亵妇女罪于 2016 年 3 月 4 日被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8 年 12 月 3 日释放。

2020 年 11 月 24 日,淮安重大暴力袭警案一审宣判,马伟兵、马洪兵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现代快报、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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