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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人才新政:放宽落户限制 20%商品房人才优先购买

近日,苏州发布《姑苏人才“青春无忧”计划》,涉及落户门槛、租房补贴、人才优租房、创业项目补贴等18条举措,简化落户和居留流程,各区新房领证20%房源,满足人才家庭首次购房。

据悉,在上述计划中,关于放宽青年人才落户限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即可“先落户后就业”。此外,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交满6个月以上社保的人员亦可申请办理落户。

在完善人才居住保障方面,计划表示,将筹建人才优租房,加大对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符合各地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等青年人才的配租比例,租金应低于同类区域市场平均租金,优惠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此外,还将筹建“青年人才驿站”,为来苏就业创业的青年大学生提供短期免费住宿、就业咨询等综合服务。3年内建成不少于10万套人才公寓,布局不少于30个“青年人才驿站”。

对产业发展急需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青年人才先行给予一次性生活(租房)补贴,其中博士不低于5万元/人,硕士不低于3万元/人。

在购房方面,上述计划称,将扩大人才优购房规模,鼓励各地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按不少于项目档期预(销)售许可住房套数20%的比例,优先满足人才家庭首次购房。

在苏州市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符合苏州市人才认定标准的,或经市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家庭可享受1次优先购房服务且仅限购买1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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