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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涨了! 最高价从1.9元/㎡·月提至2.6元/㎡·月

南京物业费要涨了!

自2006年施行至今的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等级收费标准要提高了!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新的收费标准分为五个等级,多层住宅为每月每平方米0.5元-1.7元,高层住宅为每月每平方米0.9元-2.6元,原先最高收费标准为高层住宅的每月每平方米1.9元,此次上涨了36.8%。

根据2019年施行的《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本次调整物业费拟定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有:

1、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定价范围。业主大会成立前的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和汽车停放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车位租金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实施;其他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装修垃圾清运费由原来的政府指导价调整为市场调节价。

2、明确非普通住宅认定范围,其物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考虑到物业服务多元化、差异化的发展要求,明确非普通住宅的认定范围为:

(1)酒店式公寓、商住综合楼中的住宅;

(2)获得住建部3A级住宅性能认定的住宅;

(3)设备设施配备先进、服务品质高以及运营成本高,经市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组评定的高品质住宅,可以认定为非普通住宅。

3、简化收费管理模式。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服务费由原来的核准,改为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简化程序,减轻物业服务企业负担。

4、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小区装修垃圾清运费、单间独用车库汽车停放费、外来人员收费、门禁卡和车辆出入卡收费等方面存在较多纠纷和争议,针对这些热点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5、将前期物业服务等级由原先的五级三类调整为五级,明确了各服务等级对应的服务内容, 调整了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

部分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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