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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电力违法立案处罚量超去年全年

原标题:上半年电力违法立案处罚量超去年全年

  日前,西城城管执法人员联合电力部门查处一施工工地“偷电”违法行为。记者从北京市城管执法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城管执法部门针对电力违法行为的立案处罚量比去年全年增加了23.8%。

  2017年12月1日起,城市管理方面涉及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22项执法权、电力管理12项执法权划转到城管执法机关行使。新职权划转以来,市城管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委、国网北京电力公司等相关企事业单位已逐渐建立起一套较完善的联动配合工作机制。目前,市城管执法局已启动相关专业执法设备配备工作,并逐步修订相关标准。

  未经电力部门许可,擅自从变电箱里接出电线,接入施工现场供自己使用……日前,西城城管执法局什刹海第二执法队查处了一家施工单位的窃电行为。

  现场

  什刹海一工地“偷电”被查

  当天,什刹海第二执法队队员徐作付像往常一样在辖区巡查,在检查爱民四巷东口一处街面提升工程的施工工地时,施工人员正在用电进行切割、焊接作业,而一根从巷口供电箱里穿出来的细电线引起了他的注意。徐作付一眼就看出了问题,“就像我们平时用的插线板,如果用电,我们会用插头,这种相当于只用三根铁丝插到插孔里。”

  执法人员经检查发现,该工地存在私接电线,盗窃电能的行为。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工程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据市城管执法局职权划转专班负责人耿硕介绍,目前城管执法部门涉及的电力管理工作,主要规范对象包括电力建设单位、生产单位、经营企业、用户,查处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施工单位靠近高压线违规作业、窃电、私接电线等。“这直接影响到在北京生活的每一个人。比如用户私接电线,可能造成短路起火的安全隐患。而如果外力破坏造成主网跳闸断电,对一个片区的生产生活都会造成极大影响。”

  根据规定,针对盗窃电能的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装备

  执法人员将用上防电、防爆“黑科技”

  昨日上午,市城管执法局联动西城区城管执法局、广外街道城管执法一队、电力稽查部门共同对广外街道辖区两处工地的用电情况进行了检查。

  在执法现场,记者看到了一些“高大上”的执法装备:防静电服、防刺绝缘鞋、气体检测仪、防爆相机等。

  现场执法人员介绍,这些装备主要是用于特殊环境的执法行动。“如果穿普通衣服,在爆炸性环境下穿脱摩擦产生静电,就有可能引发爆炸,而穿上由特殊材质制作的防静电服,就能够保证这方面安全。”而防爆相机则可用于燃气事故现场等环境下的取证工作,相机电池都经过防爆处理,带有Ex标识(防爆标识),才能避免二次爆炸。

  在新职权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要经常与石油天然气、电力等打交道,这些装备就更为必要。

  据介绍,目前,市城管执法局已启动此类专业执法设备配备工作,并逐步修订相关标准,未来各级城管执法人员都将在执法行动中用上这些“黑科技”。

  机制

  “多方联动”开展新职权执法

  耿硕介绍,职权划转后,市城管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委等相关企事业单位多次会商新职权相关领域工作指导意见,联合下发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意见(试行)》,明确了城管执法部门、城市管理委、管道权属企业三方责任,对全市城管执法机关实施新职权的处罚裁量进行细化、量化,明确处罚标准和取证要求。电力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意见也正在制定中。

  此外,市城管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委、中石化、中航油北京分公司等单位和企业开展市级联动执法检查工作。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逐渐建立起一套较完善的多方联动工作机制。

  其中,为解决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电、用电秩序等违法问题,西城区城管执法局率先建立健全了联合检查、案件移送、协查认定、信息共享、联合培训等工作制度,并与供电公司建立了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针对辖区内供电、用电情况定期开展联合巡检工作。

  ■ 讲述

  执法人员“边干边学”管线知识

  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管网,这类管线很多都藏在人们“看不见的地方”。此次新职能划转,也让城管执法工作“由明到暗”,更加深入到城市盘根错节的末端。

  “原来这类管线可能铺设在偏远地区,现在很多城市管线布局都在人员密集区域,任何一个地方发生事故,影响都是不可估量的。”耿硕说。因此,确保此类管线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但面临一个全新的执法领域,一开始,大家还是犯了难。

  “新职权划转前,城管在城镇燃气管线方面的执法工作已经持续十多年,可以说经验丰富。但到专业性非常强的石油天然气管道,管线识别、维护、运行的难度都很大,因此在开展工作之初,我们自身还是空白,只能从头学起。”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说,为尽快开展好新职能的执法工作,执法人员采取了“边干边学”的方式,在开展执法的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

  对此,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分级开展新职权培训,由市局牵头对全市城管执法队员开展多轮普及型培训,由各区对骨干人才开展定人定项的专项培训。

  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队员宾校勇,为了摸清法规案由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知识,自己买了很多专业书籍,白天执法,晚上回家就挑灯夜读。他的同事说,经过一年多的“死磕”,他现在对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执法涉及的各类专业知识已经“门儿清”。

  ■ 案例

  污水井紧挨石油管道 被罚6万元

  新职权划转后,城管执法部门首次开出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执法“罚单”,让宾校勇记忆犹新。

  今年3月份,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市城市管理委,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举报的一起案件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接到举报后,赶到现场调查发现,昌平区某单位在楼自庄小学西侧修建了一口污水井,而该井下方2米处就是环六环成品油管道。

  “当时我们看到这个现场,第一个反应就是太危险了。”宾校勇说,目前北京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都是采用“阴极保护”方式,这样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擅自对管道穿跨越的行为,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由于该井距离成品油管道较近,一旦污水井管道破损,极易腐蚀到下方的成品油管线,导致成品油泄漏的情况发生。

  同时,涉及穿跨越管线施工作业,需要经过专家论证后签订保护协议、制定保护方案才能实施,而经过执法人员反复盘问检查,这些材料该单位均无法提供。市城管执法局随即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此后,执法人员前后多次赴现场查看监督整改情况,依法对该单位罚款6万元,并在其整改完毕后进行了复查验收,确保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今年4月,通州城管漷县执法队也查处了两起占压航油管道案。北京一家园林绿化公司和漷县镇东定安村一村民在进行深根植物种植过程中,占压了航油管道。而按照相关规定,航油管道两侧5米内禁止种植深根植物。对此,城管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执法,最终将树木移除。据执法人员介绍,如对航油管道进行维修或抢修,种植的树木会对修理工作造成不利影响。“这些看起来很小的事,可能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每一处隐患都不能放过,都要及时排查解决。”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城管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体系,持续推进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电力管理专项执法,构建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相协调,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市、区、街道(乡镇)职责分工明晰的执法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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