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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建议货运物流企业、司机“不超限的前提下尽量‘多装多载’”

文/记者 王丹阳

通讯员 粤交综 

自1月1日零时起,全国高速公路实行分段计费,货车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轴)型收费。由于收费系统不稳定,各省都不同程度出现了一些车辆通行费扣费异常等情况,加上部分货车司机对新的计费方式不熟悉、不适应,引起了一定社会争议。为了让广大货运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朋友们了解广东省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政策和收费方式,广东省交通运输厅1月7日发布了《告广大货运物流企业、司机书》。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在告知书中,进一步介绍了全省高速公路1-6类货车收费标准,即四车道高速公路为0.45、0.95、1.42、1.69、1.74、1.84元/公里,六车道高速公路为0.6、1.26、1.90、2.25、2.32、2.45元/公里。在标准装载状态下,除1类货车收费标准保持不变外,2-6类货车的应交费额均比计重收费下降。如往返程均标准装载或接近标准装载状态,2-6类货车的应交费额均比计重收费大幅下降。

据测算,2-6类货车的车货总重分别在8-18吨、15-27吨、22-36吨、23-43吨、27-49吨时,按车型收费金额低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费额。在标准装载状态下,2-6类货车的应交通行费额分别下降41%、22%、7.4%、4.7%、5.8%。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建议广大货运物流企业、货车司机加强运输组织,通过提高实载率,在不超限的前提下尽量“多装多载”,充分享受计费方式调整的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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