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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报丨最高检:新型开设赌场包装棋牌类软件 以娱乐、返利形式招赌、吸赌

  11月29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了新型开设赌场犯罪的特点。据悉,当前新型开设赌场犯罪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和隐蔽性,有的将网络棋牌类软件、APP进行包装,以娱乐、返利等形式,招赌、吸赌,诱骗他人一步一步走进的圈套。

  同时,因为行为发生在境外,或者在网络上以娱乐、游戏的名义招赌、吸赌,犯罪形式更为隐蔽,也给司法机关打击和惩治该类犯罪带来困难。

  据悉,新型开设赌场犯罪中,犯罪分子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将相关的软件、平台研发,赌场、代理与赌客之间的勾连,赌场的宣传、推广,实施活动以及后的赌资结算等环节分割开,由不同的人员分工合作,利用不同的途径进行,犯罪链条长、涉案人员多,各环节分工明确,犯罪集团化特征明显,伴发多种犯罪,同时,也给司法机关对相关的犯罪取证工作和事实认定带来困难。

  相较传统开设赌场犯罪仅限于一地,新型开设赌场犯罪,特别是利用网络开设赌场,在互联网上进行推广,招赌揽赌,参赌人员数量众多,常常遍及全国。

  最高检披露,从有关案件情况看,查获的网站,有的注册会员多达数十万人,有的涉及数省甚至全国的各省级地区。司法机关搜集、调取、审查认定相关证据的难度高,工作量大。犯罪给参赌人员造成直接的重大财产损失,创办的企业破产倒闭,甚至大半生积累的财富付之东流,并导致众叛亲离,有的还引发出其他犯罪。

  而该类犯罪还会造成巨大的资金外流,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影响国人形象。许多犯罪还伴随着网络、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偷越国(边)境等犯罪,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危害我国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我国一贯坚持禁赌政策,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对违法犯罪均作了相关规定。但不法人员为了攫取非法巨额利益,有的打着国(境)外合法的幌子,依托境外赌场,大肆发展我境内人员成为赌场代理,通过代理组织我境内公民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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