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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27项权益!南京居住证办理最全攻略

  :①经用工单位录用参加社保;②免费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和创业指导;③提供技能培训信息、劳动争议仲裁;④办理《就业创业证》;⑤领取大学生租房补贴。

  (4)卫健部门:①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和健康教育讲座等;②免费领取避孕药具;③在各区定点的卫生服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免费孕、环情监测、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终止妊娠等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服务基本项目和孕前优生、生殖健康检查;④0-6岁流动儿童享受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费接种服务。

  (6)教育部门:①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在本市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可向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统筹安排其随迁子女进入公办中小学就读;②随迁子女在我市公办中小学就读,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享受本市免杂费、免课本费、免作业本费政策,在入队入团、评奖评优、学生资助、考试毕业等方面与本市户籍学生享受同城待遇;③随迁子女到我市民办学校就读,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报名入学和交费。

  (7)门:①办理机动车牌照、申领驾照;②办理护照、往来通行证及签注,省内异地户籍符合条件人员申请普通护照、往来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③补办居民身份证;④积分落户。

  (10)组织部门:①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流动党员,可接收党员组织关系;②不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流动党员,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可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③各级党群服务中心向流动党员开放,党员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可以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

  (11)总工会:居住证持有人是农民工、在南京市总工会建档的特困职工或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因劳动争议、劳动权益导致的职工人身权、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非南京市户籍人员,拟在宁居住7日以上的,应当自到宁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宁居住6个月以上的,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临时居住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②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经审核合格后,填写《南京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并签字确认,拍摄照片并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请人。我市公安机关将于受理申领之日起15日内发放居住证。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居住证受理点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5日内回复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③居住在租赁房屋的: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流动人口,需提交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不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需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租赁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不得为其办理。

  申领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凡是申领居住在租赁或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必须自申请之日起2日内上门实地检查,认真查验申领人所提交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与此同时对流动人口基本情况进行调查。

  居住证有效期一年,一年一签注。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满一年的最后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点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超出30日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由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监护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与未成年人关系证明;

  行动不便的老龄、残疾等流动人口,可委托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委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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