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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金陵科技学院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招生简章

  为了贯彻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2〕4号)的文件精神,更好地为江苏省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22年继续面向全省招收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学生,

  金陵科技学院坐落于人文荟萃的美丽古都南京,是一所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高校,是教育部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单位、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创始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2021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需要加强建设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标志着学校办学层次迈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学校秉承“厚德兴业”的校训,坚持“需求导向,能力为本,知行合一,重在创新”的人才培养理念,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切实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用得好、站得住、有作为、受欢迎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业型专门人才。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实验实训条件优越,生活设施完善。近年来学校获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12项。学校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大力扶持师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大学众创空间——“金科创客汇”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众创空间,其中入驻孵化了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省民营科技企业。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累计为社会输送了12万余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毕业生深受社会及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和好评,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

  当前,学校坚持“两建”(高质量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高水平建设全功能型城市大学)目标、紧扣“两聚”(聚焦特色新兴、聚力创业兴业)主题、深化“两化”(南京化体系、网络化体系)战略,为早日建成江苏一流、国内高水平新兴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1.列入省普通招生计划、经市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的五年级在籍注册学生,经所在学校按要求推荐,均可参加我校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选拔。

  2.五年一贯制高职四、五年级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五年级在校学生,及五年一贯制高职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役一年内的毕业生,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五年一贯制“专转本”选拔(需参加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1)报名。推荐学校负责公布通知,组织报名工作。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入“江苏省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报名系统”(),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网站说明。报考我校“专转本”的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及我校“专转本”招生专业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志愿。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志愿。

  (2)审核。在考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班主任推荐、系部初审后上报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根据报名条件负责审核报名学生的资格。

  省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审查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入伍时间等情况。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查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身份、退役时间、军功授予等情况。省教育考试院及有关高校负责审核退役士兵大学生的学籍学历信息及在校期间荣誉。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校期间获得荣誉的情况由所在高职(专科)学校或毕业高职(专科)学校提供。

  普通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报名学生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考试,考试科目3门,分别为英语、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其中英语为全省统考科目。每门科目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报名参加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招生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程考试,但原则上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笔试),满分100分。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统考费每科45元。参加普通类专业考试的学生每人共需交纳报名考试费145元。参加退役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学生每人需交纳报名费10元。

  我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领导,“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进行录取。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

  1、普通类别考生录取:在达到省教育厅统一划定的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后,依据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遵循考生志愿、参照获奖奖励情况、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总分相同,按照英语分数排序;若再相同,按照专业科目一分数排序;若再相同,按照专业科目二分数排序,择优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依据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如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专业的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时,将不再组织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直接予以录取。如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报考退役士兵,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接收院校予以录取。

  (1)学生在校四、五年级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可加5分附加分(各奖项不重复加分),按总分(考试分数+附加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学生获2021年、2022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可加5分附加分,按总分(考试分数+附加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加分后的总分仍未达到我校专业录取分数线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予以录取。

  (1)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可免于参加专业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报名后由我校直接予以录取。

  (2)大学生士兵在五年一贯制高职四、五年级荣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可加10分附加分,按总分(考查分数+附加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加分后的总分仍未达到我校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予以录取。

  1.五年一贯制“专转本”录取新生凭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未取得证书的学生,我校将不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2.被我校录取的五年一贯制“专转本”学生将单独编班、统一安排至本科三年级学习。我校根据学生的生源情况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单独制定五年一贯制“专转本”的人才培养方案,并单独组织教学,以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学制为两年。

  1.录取的五年一贯制“专转本”学生,由推荐学校和我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省教育厅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办理注册等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4.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将由我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证书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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