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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润园】关于评选南京审计大学2018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彰显学校各部门和广大师生参与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贡献度,强化我校新闻宣传工作队伍建设,推进“大思政”“大宣传”工作格局的形成,现就开展2018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是:校全体师生,每年度表彰20名左右,学校给予表彰奖励。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1.领导重视。建立新闻宣传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年度计划,由专职人员负责,并保障工作条件;

  2.工作规范。落实新闻发布、重点工作宣传、新闻信息把关、新闻信息上报、校外媒体接待、新闻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3.阵地巩固。重视阵地建设,管理规范、导向正确、内容丰富、特色鲜明。所在部门网站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的内容兼具新闻性、思想性,有一定影响力。

  4.成效明显。年度积分考评位列同类考评单位前50%;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新闻采访报道任务,积极组织撰写和报送新闻线索,每年在社会各级新闻媒体 (包括报刊、新闻杂志、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等)刊发多篇新闻稿件。

  1.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立场鲜明,热爱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有较高的教育政策和理论水平;

  2.业务能力强,掌握新闻宣传和新媒体传播的基本知识技能,具有较强的新闻写作能力和新媒体运营能力;

  3.工作成效佳,能够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积极报送新闻素材,1年内个人在社会各级新闻媒体 (包括报刊、新闻杂志、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等)刊发多篇与工作相关的新闻稿件。

  1.先进集体申报表中关于校内媒体发稿数量的统计原则为:由本单位师生撰写,在校内媒体(学校新闻网、校报、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刊发的新闻报道;关于校外媒体发稿数量的统计原则为:由本单位师生组织策划或者撰写,在社会各级新闻媒体刊发的新闻报道。

  2.先进个人申报表中发稿数量的统计原则为:本人撰稿或参与撰稿、在校内媒体和社会新闻媒体刊发的新闻报道。撰稿或参与撰稿的认定,以新闻媒体刊发时的署名为准。

  参照《南京审计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稿酬及奖励办法》(南审党委宣发〔2018〕8号)及省教育厅信息宣传积分统计办法,凡被下列新闻媒体采用的稿件,对内容为学校宏观层面或某一具体工作领域创新性做法的专题通讯或经验介绍、师生典型事迹报道(不含长篇通讯中提及我校案例或仅出现校名的稿件)进行积分:

  中央主要媒体包括:《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注: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腾讯网、搜狐网、新浪网、网易网、中国网、中国新闻网等网站的总网可参照中央主要媒体计分,地方频道按省级综合性媒体计分。

  (2)被中央行业性媒体、省级综合性媒体采用的专题宣传稿件30分/条。中央行业性媒体:《中国审计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等。省级综合性媒体包括:《新华日报》、江苏广电总台等。注:被各级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及APP采用的专题宣传稿件可参照同等级别计分。如:中国江苏网、交汇点参照省级综合性媒体计分。

  省教育厅主管媒体:《江苏教育报》,江苏省教育厅网站“江苏教育”,江苏省教育厅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江苏教育发布”。

  (4)被地市级媒体、教育相关网站采用的专题宣传稿件10分/条。地市级媒体包括:《南京日报》《扬子晚报》《金陵晚报》《现代快报》《东方卫报》、龙虎网等;教育相关媒体包括:中青校园、中国大学生在线、中国大学生网等网站。

  2.校内新闻宣传报道:南审官方微信10分/条,《南京审计大学报》稿件10分/条,南审官方微博5分/条;“南审新闻网”3分/条,封顶50分。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填写本年度校内外新闻宣传报道目录,并提交校外新闻报道复印件。党委宣传部将以新闻报道的发稿数量、发稿质量、发稿层次作为首要评选标准,组织评审组进行统计、核查、评选,并进行颁奖表彰。

  先进集体申报请各单位填写《南京审计大学2018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同时提交各单位社会新闻宣传报道复印件;先进个人申报请各位师生填写《南京审计大学2018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同时提交个人社会新闻宣传报道复印件。

  各申报单位、个人于2019年3月10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润园文化长廊401新闻宣传中心办公桌,同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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