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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得买卖同花顺股票遭质疑 或涉嫌内幕交易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刘明俊和操乐龙今日向证监会递交实名举报信,指万得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和部分高管人员在买卖同花顺股票过程中涉嫌内幕交易,并请求证监会对万得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进行调查。同时,刘明俊当天还同时向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和深交所邮寄了举报信。

  去年底,同花顺(股票代码300033.SZ)被上海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得公司)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起诉至法院,该案涉案金额巨大,索赔近亿元,引起广泛关注。

  刘明俊和操乐龙两位律师在举报信中称,2011年第二季度至2012年第三季度,万得公司的关联公司上海万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万得投资公司)和南京万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南京万得公司),买卖同花顺公司股票。2012年8月底,市场上开始有万得公司将起诉同花顺的传闻。随后在2012年8月31日,同花顺公司股票开盘20分钟内跌停;之后同花顺股价一直处于下跌状态。但在同花顺股票跌停前的2012年8月28日和8月30日,同花顺公司股票发生多次大宗交易;而在2012年第三季度(具体时间尚无法查证),万得投资公司和南京万得公司也将其持有的上述1,354,106股同花顺股票全部卖出。

  举报信指出,万得公司在其关联公司卖出同花顺股票后,在2012年11月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其高管人员向媒体通报称,其已在此前一日正式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同花顺公司侵犯著作权,要求同花顺公司赔偿9920万元人民币。万得公司还正式发表声明,称其为此次诉讼准备及取证时间长达一年半。万得公司同时承认,其确实持有同花顺股票,但在起诉前已经将股票全部抛售。

  针对上述情况,两位律师认为,万得公司起诉同花顺事宜属于内幕信息,万得公司及其高管人员是内幕信息知情人;2012年11月22日,在同花顺公司没有收到法院方面的正式通知、诉讼事项尚未确定而无法发布相关公告的情况下,万得公司自行召开新闻发布会,其高管人员向媒体通报诉讼事项,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违法泄露内幕信息。

  从时间节点上看,两位律师认为,万得投资公司等买卖同花顺公司股票的行为与万得公司的诉讼筹备几乎同步进行,万得投资公司等在价格敏感期内买卖同花顺公司股票的行为,涉嫌构成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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